201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须知
根据《重庆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及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往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情况,今年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2011年7月或8月开展,届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请提前做好准备。(具体时间和材料以重庆市教委通知为准)。
一、认定范围
㈠在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㈡大学专科毕业,但从事教学工作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二、需准备的材料(具体材料以当年重庆市教委通知为准)
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申请表须由本人填写,填写规范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用16K纸张打印,同时还需提交电子版;申请认定学科必须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名称一览表》中规定的名称填写,个人简历从初中开始填起);
㈡学历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㈣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2010年参加重庆市十四届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核合格人员证书在人力资源处);
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汉语言文学和国际贸易专业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另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有效期限为5年。)
附重庆市国家普通话智能测试基地网络报名链接
http://www.pthjd.cq.cn/index.asp
㈥小2寸证件照3张及证件照电子版(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扩展名为JPG)
㈦《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用A3纸打印后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的体检,且当年体检有效)
以上时间和材料仅作为今年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工作的参考,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材料准备,人力资源处会在收到重庆市教委通知后正式下文,所需表格请到学院网站人力资源板块资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一览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3. 思想鉴定表
4. 重庆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人力资源处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